作者: 胡德光 来源: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: 2024-11-01 09:37
“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,自家种的柿子,你们拿几个吃。”临走时,董大爷喊停了众人,踮着脚从门前柿子树上摘下几个红透的柿子,双手捧着递了上来。杨晟斌笑着婉拒了,苗雪莹接了一个并道谢。
“你不是不爱吃柿子吗?”
“大爷的热情不能拒绝,而且寓意好,柿柿如意,皆有所获。”
众案来袭
一个月前。
“俺一个月还挣不了四五千呢,这一下就让俺赔四五千,还让俺怎么过。”
“我们赔不起,把店关了行不行?”
成武县法院苟村集法庭门口的被告络绎不绝,办公室内愤愤不平的电话此起彼伏,可把办案干警忙坏了。
这是遇到了怎样的案子?
在法庭二楼办公室,一张办公桌上摞着厚厚的起诉书,由桌子左边倾向右边,苟村集法庭法官苗雪莹正和同事杨晟斌埋头分析这批案子。
“原告是同一个,被告有1、2、3......70、71个。”杨晟斌数了数,抬头望向苗雪莹说。
原告某纸业有限公司诉称,被告曹县某超市、单县某副食门市部、成武某洗化用品店等门店销售的“某空间”卫生巾系假冒伪劣产品,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,对原告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。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原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“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判的话倒是好判,但是这样是不是太草率了。”查看了几天的接访记录,苗雪莹敏锐地察觉到,这批案件不能一判了之,判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还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。
化繁为简
“看似是71个案子,其实就是一个案子。多出去走访调查一下,多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,应该没那么难。”成武县法院机关办公室内,有人提出了建议,并给承办法官打气。
曹县古营集镇董庄行政村,在十几平方米的代销点里,苗雪莹等人见到了74岁的董大爷。他是被走访的第一家侵权商店的经营者。
知道来意后,董大爷一脸委屈地说:“都过去两年多了,真的不记得当时是从哪里进的货,进货的单据也早就扔掉了。现在已经不卖侵权的卫生巾了。”
“儿子儿媳长年在外打工,我们在村口经营代销点,一年挣不了万八千的,也就是勉强糊口,赔偿金太高也拿不起,法官给帮帮忙,给原告说说能不告我们不……”董大爷的老伴站在一旁,抹着眼泪哭诉。
苗雪莹现场做了调查笔录后,向老两口安慰:“您放心,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妥善解决。”第2家、第3家……第71家。经过十几天的努力,苗雪莹、杨晟斌和他们团队的人走访完了71家侵权商店,仅调查笔录就做了厚厚的一摞。
经过走访调查发现,这71家被告绝大部分都是农村的代销点,经营面积都很小,经营者也多为无法外出务工的老人、残疾人或是带孩子的母亲。因为经营理念落后,这些代销点的进货渠道都不规范,且侵权行为发生在两年前,他们难以提供合法来源材料。
走访时,干警虽然收集到一些进货清单,但这些单据大都是单方制作或者没有具体的商品名称,很难根据这些单据查找到上游供货商或生产商。看着这些单据,回想起这十几天的走访历程,一边是老百姓的生活不易,另一边是原告的合法权益,苗、杨二人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思考。
尽力而为
如何既维护原告商标权的合法权益,又能守护群众的人间烟火?这成了令人头大的难题。
诉讼并非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好办法,只有从源头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,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。杨晟斌拨通了原告公司的客服电话,又几经周折联系到了原告公司的负责人,将案件的调查情况向其讲述完后,提议原告是不是通过溯源维权更好一些。
“我们起诉这批案子的目的,也不是要这些小店铺承担多大责任,就是希望能通过他们找到制假的源头。”原告诚恳地说道,并表示,愿意听取法院溯源维权的建议,希望法院将调查的笔录复印后邮寄给原告公司,公司讨论后再决定如何处理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。几天后,办公室响起原告的电话铃声。
“非常感谢法院为我们的案子做出的努力。公司高层研究后决定不再追究这批侵权案件被告们的责任,愿意撤回案件的起诉。”听完,苗雪莹等人心里稍稍地舒了一口气。
原告践行了社会担当,民生问题得到维护。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不能放任不管。
为此,苗雪莹、杨晟斌等人再次找到所有的被告,向他们释法明理,让他们写下保证书,保证以后不再售卖侵权产品,并规范进货渠道;同时,将前期收集到的进货单据移送市场监管部门,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发送了司法建议。
市场监管部门也根据法院提供的线索,全力查找制假窝点,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……
望着桌案上71份保证书和71份撤诉申请书,原被告感谢的话语似乎依然萦绕在耳畔,干警们30余日的奔波劳苦瞬间一扫而空。
人生百态里蕴含着社会民生,“小案”用心办理体现着司法的温度。顺应民意、如我在诉、尽力而为,努力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、直抵民心,是每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。 通讯员 陈鹏 记者 胡德光